- 發布日期: 2024/01/23
- 更新日期: 2024/06/20
申請國外參展品之押稅進口及保稅進口注意事項
除已辦理正式進口手續及繳納關稅之產品外,可依實際需要以下列兩種方式之⼀辦理進口:
(⼀) 押稅進口:請填妥廠商參展手冊申請表(附件13),並檢具進口產品型錄、商業發票及裝箱清單各⼀份於112年2 月21 日前向外貿協會展覽處展五組申辦有關證明函,申辦參展證明函後,自行委託報關行向海關辦理押稅進口手續,惟參展廠商不得以外貿協會為展品之收貨人。
(註):採用此種方式,在進口展品之處理方式及時間上較具彈性,且所負擔之手續費及倉租等較低廉。對於價值不高,稅負有限之展品,建議採用此種進口方式。
(二) 保稅進口(附件14):需事先徵得本會書面同意以本會為收貨人,在指定時間內將展品運達港口,並填妥具結委託書,交本會指定之報關行辦理進口手續,展畢並由該報關行統⼀辦理展品復運出口或繳稅進口手續;其所需手續費,由參展廠商負擔。保稅服務請洽本會指定行約商⻑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或紳運有限公司。
(註):由於保稅手續較為繁複,且需統⼀辦理展品進出倉及儲存手續,參展廠商需負擔之手續費及倉租等較高,除價值較高之機器外,⼀般展品在我國有代理商者,仍以押稅進口較為便利。
大會合約報關行聯繫方式:
⻑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何長紘先生 skype:elc-hank he line:as04872002 mobile:0938-899-336 tel: 886-2-2512-6510~12 fax: 886-2-2508-6793 email: | 紳運有限公司:陳樹林 先生 tel:02-27587589 fax:02-27856701 email: |